如果将大陆上所有的旅店排一个等级,那么这间破旧的小旅店无疑要排在最低级的一类。但对于那些因长途跋涉而疲惫不堪的旅行者来说,这样一家小旅店,仍旧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落脚、休息点。
在这间小旅店的旁边长得一棵核桃树,虽然上面挂满了的果实,但它却仍像一个懒的哨兵,懒洋洋地低着它的头。在另一旁围栏的菜地里,种着萝卜和蒜头,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正在细心照料着这一小片菜园子。那年轻小伙子的材并不高大,但看上去很结实,穿着一件短袖皮夹,出黑黝黝的健康肤,人显得十分神。他那张诚实、质朴和面孔正好与他乡下小伙子的体正符合,而不同之是他的双眼中出像战士一般勇敢、坚毅的眼神。
那位年轻小伙子料理完菜地里的工作后,捡起一只小板斧,坐到旅店门口的柴堆旁边,用小板斧劈柴火。他是那么的勤快,那么的认真,手中的板斧虽钝,但在他有力的挥动下,那一堆壮的树杆,很快变了一细小的木柴。
“啊哈!总算见到一家旅店了,这下子有东西吃了。”哈特的声音从不远传了过来。
那年轻的小伙子抬头见到李维斯一行人正向小旅店走了过来,朴实的脸上不由得出一丝喜悦之,于是他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儿,起上前友善地招呼道:“嗨,你们好!”接着扭头对旅店道,“老爸,有客人来啦!”
这家旅店虽然看上去简陋了点儿,但是已赶了半天的路,免不了有些疲劳了,于是众人跟着那年轻小伙子走进了旅店。
旅店的陈设十分的陈旧与简陋,只有三张小圆桌和十来只参差不齐的木凳,但打扫的却很干净,布置和摆设,给旅行者们一种舒适的觉。在柜台前的摇椅上懒洋洋地躺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汉子。他和那年轻的小伙子一样穿着短袖的皮,只体微微有些发福,头发乱糟糟的,满脸的大胡子,上还带着一浓浓酒味,这位旅店老板外表看上去有些邋遢。
大胡子店主见到李维斯等人,立刻把着摇椅的扶手撑着来,他那双本来就很小的黄睛小眼,顿时眯了一条,咧笑道:“呵呵!好久没有这么多客人了,真是欢迎之致。”
“您是老板吧。”李维斯开口问道,“我想请问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雷瑟王国西南部与休伊士王国邻的边界地区,我想应该是属于坎比亚省吧。”大胡子老板笑着回答道。在他说话的时候,很随意地将李维斯等人打量了一番,那一对黄睛瞥到了李维斯腰间的苍牙宝剑,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神,但这一变化很快,因此也没有谁注意到。
“酒~酒~”哈特一屁坐到客桌前,便拍着桌子嚷道,“老板,快给我来两杯好酒!”
大胡子老板笑着点点头,对自己的儿子说道:“科尔,快把我们店里的好酒拿几瓶出来招待几位客人。”
名科尔的青年听到大胡子老板的吩咐后,却迟迟没有行动,只见他愣了半晌后回答道:“老爸,我们店里很久没有客人了……以前的存酒都被你一个人喝了。”
“呃~”大胡子老板正好打了一个酒咯,他又问道:“上个月我们不是到镇上进货,采购了很多啤酒吗?”
“老爸,那些我们从镇上买回来的啤酒……”科尔的脸已变得有些尴尬,“你今天喝的就是最后一瓶了……”
“呵呵!是吗?我倒是忘了。真不好意思。”大胡子老板了一把自己那凌乱不堪的胡子,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向李维斯等人报以歉意。科尔却已从柜台上取过杯子,为众人倒上了茶水。
众人喝了口水解后,李维斯微笑道:“老板,你还是给我们来些吃的吧。比如牛、酪什么的就好了。”
“儿子,我们前天打的那只野猪总该还在吧?”大胡子老板回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