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玛莎的坚持下,最后是由山姆护送温回家,玛莎临走前还丢了个“我做了一颗好球给你,自己好好把握啊!”的眼神给山姆。
两人走出校园,漫步在孔雀市市区的街道上。温似乎还没原谅山姆,气呼呼的鼓起脸颊,不开口说半句话,不过拿著书包的手却活泼的甩来甩去,看来其实非常开心。
一会儿后,温开口:“欸,笨山姆。”
“干嘛?”
“我昨天跟我爸妈说我们同班的事了耶。”
“是喔,那他们有说什麼吗?”
“他们要你来我们家吃顿饭。”
山姆愣了一下,接著说到:“呃……我晚上有事要忙欸,应该没办法。”
温瞪了他一眼:“你有什麼事要忙?”
“我要努力练习魔法啊,因為我不想要法术施放不出来。”山姆理所当然的说。
温甩书包打向山姆的肚子:“笨山姆,你讲话真的很欠揍!”儘管的语气嗔怒,角却微微上扬。
两人走到孔雀市商业大街的尽头,这时温突然兴奋的大喊:“欸,你看那个!”
牵起山姆的手,蹦蹦跳跳的跑向街道旁的商店,指著橱窗裡的商品:“这个好可爱喔!”
山姆顺著的手指看去,那是造型相当一般的兔子手机吊饰,只不过它在橱窗裡激动的跳来跳去,当温把手过去时,还主动靠过来撒娇。
“哇,它会动欸!”山姆惊讶的说。
温怜爱的看著那个吊饰,几秒鐘过后说到:“好了,我们走吧。”
“呃……我以為你会把它买下来。”山姆错愕的说。
“没有啦,我只是看看而已。”温嫣然一笑:“不能随便乱花钱。”
两人继续往温家的方向走,山姆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对了,妳怎麼会走路回家啊?”
温秀眉微蹙,疑的说:“自己走路回家有什麼不对吗?”
山姆抓抓头,不大确定的说:“没有啦,我以為你家人会开车来接妳。”
温笑道:“自己走路回家可以顺便散散步啊。”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终於走出孔雀市,踏上郊区的道路。
“笨山姆,你看,那就是你的逃生舱坠毁的那片森林。”温指著远方的森林。
“哇,酷欸,还要走多久?”山姆已的脚已有点痠了。
温得意扬扬的看著他。“你累了齁。”
“我才没有!”山姆脸颊发烫。
温在他边蹦蹦跳跳,开心的说:“笨山姆有够弱,走没几步脚就痠了。”
山姆忍不住问:“妳每天都走这麼长的距离上下学喔?”
“对啊。”
“妳真的是个怪。”
“你说什麼!”温转反手一甩,将书包打在山姆的背上。
最后两人在一个岔路停了下来,石子小径由大路向蜿蜒,连接到远的朴素小屋,那就是温的家。
温转头过来看著山姆:“你确定不来我们家吃顿饭吗,我爸妈很想见见你呢。”
山姆笑著说:“不用了啦,这样很尷尬。”
温嘟起,不满的说:“有什麼好尷尬的,走啦!”
山姆换上一张正的脸。“其实是因為妳太鲁了,我不敢跟妳吃饭。”
温笑著揍了山姆一拳,说到:“笨山姆,老是乱讲话。”
接著朝山姆做了个鬼脸,蹦蹦跳跳的走回家裡。
山姆目送温走进家门后,才延著原路折返,慢慢的散步走回学校。
过了二十分鐘,山姆走回宿舍,但他踏上走廊的那一瞬间,立刻傻在现场。
只见走廊地板全是积水,十几名学生分两团,剑拔弩张的对峙著,所有人上的服皆已湿,彷彿穿著服从游泳池裡爬出来一般,每个人的手中都著水球,而狙利的边有个大水桶,裡面装著更多的水球。
山姆走向狙利,问到:“你们在干嘛啊?”
狙利转过头来,严肃的回答:“战争。”
这时对面一颗水划破虚空,雷霆万钧的砸中狙利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