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宋默叹了口气,几口把黑面包吃完,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咂咂,从最开始的食不下咽,到现在的一日三餐,果然环境最能改造人。
宋默的床头放着一本王国简史,这是向管家老约翰要来的。宋默原本还担心自己会为睁眼瞎,却发现书里的文字他都能看得懂,书写也不问题,这是属于宋默格里兰的记忆,他为此到庆幸。
用了一个月时间,宋默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然后,宋默再次对穿越大神竖起了中指,这特马地什么世界?!
这里的文明发展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确切点说,就是还没开化,于半野蛮人,半文明人之间。
简称:登原始人。
整片大陆分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时常发生。教会是国家之外超然的存在,几乎每个王国的重要城市,都可以看到教会的影子。王权和神权之间的斗争,从诞生之日起,就已开始了。
不过,格里兰领地是个例外,因为这里太穷了。想要传教?好,面包先拿来。于是,这里连个修士的都看不到。
对于这一点,国王老胡里安都在羡慕嫉妒恨。
更让宋默吃惊的是,只在话和小说里看到的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巨龙的爱好是抢钱抢老婆,等到抢去的老婆年老衰,再当做票勒索一把赎金。灵的爱好是用暴力宣扬世界和平的重要,矮人喜欢喝酒打铁,魔法师……好吧,这是一群神的人,特殊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在所有的人类国家,魔法师都是不欢迎的人!
每一个国王,都十分坚定的对魔法师sayno!
教会里的一群神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再来一群魔法师联盟里的魔?!去他XX的!老子不伺候!打仗凭借的是士兵手里的长矛和巨剑,如果哪个国家的军队中有魔法师出现,绝对会被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鄙视!
唯一让宋默好点的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除非老格里兰活过来,否则,本不会有人敢怀疑现在的宋默换了芯子。所以,他不用担心某天睡到半夜,发现手持棒农叉的大汉闯进他的卧室,把他从领主府架出去,绑到火刑架上,当做妖孽烧死。
站在穿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陌生的面孔,同样的黑发黑眼,算得上俊俏,皮肤却有些苍白,人也有些消瘦。
宋默撇撇,纯粹饿瘦的。一天三餐黑面包配胡萝卜,加块也要等过节,想不瘦也难。从侍的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整了整领子,宋默有些克制不住的兴奋。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去森林中打猎吗?”
“当然!”
一个月没吃,他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食。他要吃,谁都不能阻挡他吃的热!让黑面包和胡萝卜见鬼去吧!
“可是……”
管家言又止,宋默转过头看着他,管家咽了咽唾沫,说道:“您的马在一个月前和您一起被雷劈了,很不幸,它死了,您却还活着。所以,您只能徒步去打猎。”
口误还是故意的?
如果不是尊老爱的观念在宋默心中深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揍过去!自己之前觉得这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和蔼可亲,值得信任,绝对是错觉!
等等,马被劈死了,呢?!
“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生乔治的诊金,还有一部分分给了将您送回领主府的领民和您衷心的随从。”
“剩下的呢?”
“在您昏迷期间分给了领主府的仆人和侍,代替上个月的薪水。否则,您的小金库连三个金币都不会剩下。”
“一点都没留下?”
“您不该怀疑老约翰的诚实,我绝对不会私自留下一份的。事实上,领民们都在称赞您的慷慨,要知道,在格里兰,能吃到马,是很不得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