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宋默的嗓子有些发哑,“为什么会找上我?!”他没帅到惨绝人寰人神共愤吧?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也不够让别人来谋财害命吧?
“你很有趣。”
“有趣?”
“是啊。”瑞斯轻笑一声,“被雷劈了,竟然没有死,难道不有趣吗?算了,那个现在不重要。”瑞斯拉起宋默的手,咬了一下他的指尖,“还是先来做点快乐的事吧。”
看着再度向自己压来的人,宋默想哭,古人常说,字头上一把刀,他倒好,自己把刀扛回家,然后架在了脖子上。
就在宋默即将被放在砧板上鱼的时候,一支箭突然从窗外来,过瑞斯的脸颊,钉了床柱上。
瑞斯的手指过脸颊,雪白的指尖上,留下一抹鲜明的痕。
“瑞斯梅尔斯!”如冷泉般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明大陆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
风吹起窗纱,手持长弓,背对月的金发灵,满面寒霜的立在窗前,用箭瞄准了瑞斯梅尔斯的心脏。
看到杰里斯,宋默差点动得眼泪横飞,他发誓,今后再有灵爬他家墙头,他绝对不会再下令突突他们了,他会自动自觉的把墙头砍掉一块,方便他们攀爬1
“英雄,救命啊!”
宋默不喊这一声倒好,喊完了,杰里斯突然脸一变,不再用箭指着瑞斯梅尔斯,而是直接瞄准了宋默的脑袋,宋默再度傻眼了。
难道喊救命也有错吗?
很显然,灵对敢他服的宋默,怨念极深。
“杰里斯,你还在磨蹭什么?”
博德跃上窗口,拍了一下杰里斯的肩膀,随后拉开长弓,对准了瑞斯梅尔斯。
场面一触即发。
宋默想哭,他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了妹子多年白眼,做了四年游戏宅,以为终于老天开眼,可以开荤了,却发现,领回家的妹子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份不明,被灵追杀的男人!
本以为灵是张正义来了,却没想到,人家打算不分青红皂白的群灭。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
终于从穷蛋升级到暴发户,这还不到一天呢,就要和他的金币说拜拜了……
就在宋默几近绝的时候,床下突然传来了一阵窸窣声响。
“怎么回事?”
杰里斯和博德也听到了声响,同时皱起了眉头。
一个地从床底爬了出来,看到了卧室的景,发出一声尖,又钻了回去。
宋默眨眨眼,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声轰响,四柱大床突然垂直下落,连带床上的宋默和瑞斯,一起掉了下去。
留在两个灵面前的,只有被挖开一个大的地板。
“杰里斯,这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
“不知道。”
两个灵走到口前,下面,一群地已围着宋默,将他从床上拉了下去,钻进了另一个里。而瑞斯则被留在了那里,地们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充满了戒备,甚至可以称之为敌意。
能让地都如此厌恶的种族,整个大陆上,屈指可数。
“不要去管那个人类了。”博德转过头,对杰里斯说道:“要杀死那个人类,机会多得是。”
“我知道了。”
杰里斯面无表的点了点头。
瑞斯看着从二跃下的两个灵,举起右手,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一黑的风卷住了他的手,黑风消失后,一把缠绕着金花纹的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灵,我最讨厌的生。”
就在格里兰的领主在自己的领主府狼狈逃命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正为边境巡逻队长吉尔斯纳特带回的一个消息到困。
潘威的桌子上摆放着几支弩箭,这些是从伤的骑士和战马上取下来的。这些箭支比一般强弓所用的箭要短上一截,也没有尾羽,很难想象,会有那么的大的威力,能够穿骑士上的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