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们直接放弃了击孔的改建,开始尝试围墙外挖陷阱,一千多号教会骑士,脱了膀子,分了四组,挥舞着工兵铲,日夜不停的挖啊挖,前金骑士艾尔特和继任金骑士博比斯狼狈为诚合作,带领这支洗心革面,走上民军队道路的骑士团,格里兰边境进行了土地大开发,挖出的陷阱不断改进,直到自己都险些中招,被宋默强令停工,这些才消停下来。
已挖好的陷阱并没有掩埋,只明显设置了路障,领民们进出都会多加小心。
可惜,类能看懂这些路障,动却看不懂。没有哪种动会闲着没事去研究一下类的文字和语言。
最先遭不幸的,仍是野猪。
宋默实想不通,翡翠森林里的野猪到底有多,怎么一家子一家子的抓,还是生生不息,抓无止境?
“重伤和死亡的都吃掉,轻伤的都留下,试着养起来。”
领地中的养场已颇规模,里面养着当初领民们从麦田边捡回的雏鸟,大多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和同胞兄弟姊妹的竞争中被淘汰的。这些家伙不能适应大自然的竞天择,却比其他的鸟类更容易驯化,从野生鸟类转换家禽。从十几只发展到几十只,直到现的上百只,仅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每天收获的禽蛋,更是不数,
领民们发现了养的好,不再只满足于麦田的四周捡,他们开始走进麦田,一旦哪对鸟类夫妇心大意,巢里的鸟蛋和雏鸟百分之八十以上会不翼而飞。
愤怒的鸟爸鸟妈开始攻击这些朝自己孩子下手的家伙,格里兰和大鸟的对战中,逐渐积累出了,类和鸟类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对抗。
饶是如此,这些大鸟也没从格里兰的麦田搬走,依旧是钉子户的干活。
这是为哪般啊?领主大十分不解。
抓获的野猪也被养了起来,年的野猪很难驯服,也很凶悍,看管的领民几次险些伤,宋默无奈,只能杀掉吃。能逃过菜刀,活下来的都是还没年的猪仔。格里兰是第一次养野猪,这整片明大陆也是个创举。
领民们对养场里的野猪十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就像当初对皮皮,小个头的动,总是能引起他们莫大的兴趣。
霍玛并没有阻止孩子们的好奇心,相反,他还特地带着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去了一次翡翠森林。有霍玛,宋默不需要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谨慎起见,还是派了五个汉子带着步枪随行。
霍玛对此没有异议,他知道,宋默并非不信任他,这样做,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孩子们正是淘气的时候,如果进森林的时候有走散,他一个的确分——乏术。
除了保护孩子们,宋默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老约翰告诉他,梅尔斯亲王就埋翡翠森林,宋默也很好奇,想试着找找看。就像是挖宝游戏,不管结果如何,中间的过程总是会让心痒难耐。
“领主大,如果您真的想知道,可以帮您再把他挖出来。”老约翰一本正的对宋默说道。
“这不合适吧?”
“没关系。”老约翰摇摇头,“挖出来,再埋回去就是了,很方便。”
宋默无语的看着老约翰,脑子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黑的管家,翡翠森林的深,挥舞着铁锹,将沉睡一千多年的魔族亲王挖了出来……
想到这里,宋默的思绪突然又转了个弯,话说,当初,管家是直接把亲王埋了土里?没有棺材什么的?
“当然没有。”老约翰看着宋默:“他还活着,不需要棺材。再说,他也没付给棺材钱。”
“那么……他上的服什么的,还吗?”
一千七百多年啊,骨头都能化渣渣,虽说亲王大的魔力能保护他的体安然无恙,但是上的服……想起未来的某天,梅尔斯亲王被儿子找到,从沉睡了千年的坑里一跃而起,父子重逢,大哭一场后,却发现上一丝不挂,天化日下亲王遛鸟……这是何等的囧囧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