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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歘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年人腰还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的眼睛,全覆盖着火红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也会变暗棕,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的汗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没有任何好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之类的也长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常有领民造访,动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力寻找猎,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箭,箭矢带着风声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厚,足有三四百斤的年野猪,一的长,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猎枪,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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