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元二十七年腊月,长安城东,场新贵李适之的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李家上上下下每日为接待络绎不绝的访客忙的不可开。却有一人游手好闲,乃李家独苗公子跃,整日只顾与两个歌伎厮混。
寒冬腊月,北方清冷干燥的天气,外面寒风如刀,行人大都穿着皮厚袄,而暖阁之,火苗迸溅,香气萦绕。
李跃盘坐在毯上,双漆之上摆着一架而浑圆,长约三尺六五寸的通体漆黑古琴,怡然自得的诵道:
桂花香里人醉,静夜秀眉锁清秋。
缘起羡月不羡仙,缘落此生烙清影。
万里相隔心何,奈何怀抱遗清香。
银树枯黄殇起,醉酒逍遥忆清莲。
一曲奏完,仿佛沉醉其中,回味无穷,他旁站着两位歌伎云莺与雪舞,人如其名,云莺能歌,雪舞善舞,各有所长。
云莺听完后,用手掩着小调笑道:“公子这诗曲不押韵,不重词,唯独每句都出现一个“清”字,而且很多词语听起来又有双义,可以说是不文不雅,不俗不古,总之一个词,不不类。”
旁边的雪舞也被云莺调皮的“不不类”逗乐了,雪舞浅笑辄止,忙说道:“我倒觉得公子这一曲外显无拘一格,实则韵味含,浅听狂放不羁,深思回味无穷,最主要的是四个清字,更显清傲孤芳,公子有大才咧!”
李跃一脸笑眯眯的看着雪舞,双手将自己的宝贝九幽琴放在案几上,迅雷不及掩耳的在云莺的屁上轻拍了一击,看着云莺故作委屈的表,教训道:“竟敢调笑本公子的诗曲是不不类。这就是家法,以后看你还敢不敢了。”
只有一旁的雪舞在着笑,李跃打小生下来就有登徒子的天分,府上的丫鬟婢都难逃他的魔爪,此时正值开元二十七年,养伎风,但是李跃说来也是奇了,只买来两个歌伎,虽然平日里也会耍耍脾气,但是唯独对二人却还算尊重,所以云莺雪舞在李跃面前也很放得开。
遣走两位歌伎,李跃一个人坐在温暖的毯上,与其说是习惯的思考,倒不如说是发呆,两个月前自己还生活在另一个时代,作为一个二本院校的大学生,整日无所事事,沉溺于游戏,通宵达旦那是家常便饭,结果有一次连续熬了十几夜,又闲着无聊去爬华山,一着不慎跌落山崖
竟然稀里糊涂的就为了穿越者。“哎,好人不长命啊。”这是哪位不争气的喜欢卖萌的专家说的,分明是误人子弟,败坏风气。
发呆中的李跃没有发现旁的雪舞,悄悄的将一盘桂花糕放在旁边,小心翼翼的退出去,近日公子举手投足间细微的变化,都落在雪舞的眼中,自从两个月前那次外出远游,公子似乎变了,至于体哪里有变化,一时也说不清楚。这些从来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
“哎!”李跃叹了一口气,事已至此,只能期另一个时空的父母可以安晚年,不要为自己而伤心难过,这一世的自己也算是家世显赫,当自己醒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就躺在一张暖床上,最先看到的就是云莺跟雪舞,也是巧了,自己这体原来的主人也做李跃,是当红之臣刑部侍郎李适之的独子。
李家是真正意义上的远亲皇族,李适之的爷爷正是恒山王李承乾,长孙皇后的大儿子,这样算来,历史上有名的唐太宗就是李跃的曾祖爷爷,不曾想自己过去常吹嘘,李世民就是我的先祖,现在真的梦想真,其中滋味真是一言难尽。用装聋作哑的状态慢慢了解了这个时代的生活之后,再回想自己的这体原主人的种种遭遇,李跃也是啼笑皆非,因为父亲是一个随率然的好,不喜欢理会那些场的道道,酷爱喝酒,常夜饮斗升,白天理公事井井有条,喜欢结豪爽之士,所以对于李跃这个家中的独苗也是宠溺有加,或者说是放任不管,因此李跃大多时候都是由母亲“例行教育”。喜欢舞刀弄墨,卖弄学识,行为也算是不拘不羁,嬉游歌苑,都是其中常客。不过似乎在国子监混的很凄惨,屡屡装叼不反被嘲笑,但是又喜欢出风头,有一次与父亲朝中的死对头李林甫的儿子李硕比谁的胆子大,李跃说自己能猎杀老虎,就带着几个公子哥跑到华山猎虎,结果老虎没打着,小明也断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