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财啦,点这么多菜?”
张小强夹起一块糖醋排骨扔进里,边吃说:“嗯,这排骨不错,甜而不腻,有嚼劲,质松软。”
“得了,在我面前卖弄。”何晓娜气道:“我今天你来,是想让你见一个人,他也跟我们一起去。”
张小强一愣,这是个突然况,事先没有沟通过。
“是谁?”
何晓娜犹豫片刻,还是说了出来。
“王军,我队长以前的战友。队长退伍之后回到家乡做了刑警,他则比较特殊,份有点不好公开。”
“不好公开?什么意思,战线的人?”
张小强听了之后,疑的问道。
何晓娜想了想,虽然对方让尽量不要泄他的份,可这次行动估计很大程度上要指张小强一个人,所以任何况都有必要跟他说明白。
“不是,他是雇佣兵,退伍之后他不想回老家山区县城当警察,因为他母亲病了,需要用钱,所以就去了国外做佣兵,日薪一千元,基本上都在战区。”
张小强点头,并没有多惊讶。
雇佣兵在普通人眼里很神,很多年轻人很羡慕这些人,觉得他们每天赚的钱就够白领一个月加班加点的工资,太爽了。
这种想法极其稚,哪怕有一点点出路,都没人愿意做佣兵。
这是一个极度残酷腥的行业,掩盖在高工资下面的是高死亡率,而且雇佣兵不国际法保护,被抓住了不到俘虏待遇,死了也没有抚恤金,极端况甚至都没人给你收尸。
干这一行的人,才是真正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指不定哪天就被天上的流弹打死。
“他干了多久?”
“三年!”
“这么长时间,他妈妈得的什么病,要这么多钱?”张小强有点惊讶,华国出去做雇佣兵的,基本上没有乱花钱的习惯,特别还要救自己母亲的王军,更不会将自己卖命得到的钱花天酒地。
所以,按照每年至干活一百天算,他的收也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在国治病绰绰有余。
何晓娜叹了一口气:“哎,他母亲在他去当佣兵的第二年就去世了。”
“那他为什么还做这个?”
何晓娜一摊手:“用他的话来说,这一行会上瘾的,习惯了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回国本不了。他说他现在除了会打仗,什么都不会了。”
原来如此,不过他还是有一个疑问。
“你说介绍他,人呢?”
何晓娜这才反应过来:“顾着跟你说话了,我打个电话问问。”
说话间,电话拨通,原因啼笑皆非,跟张小强一样,他也被京城拥挤的早高峰给困住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南甸的风土人,过了大概有二十分钟,一个材矮妆的男子从门外急匆匆的赶来。
“对不起,对不起,路上堵死了,我没办法下车了个的才给我送过来。”
来人就是王军,跟张小强想象中的不一样,并没有某些小说说的那样,浑上下满是杀气,甚至能闻到腥味。
王军看起来很像马路上随可见的外地打工仔,高估计不到一米七,有点小胖,剃了个平头,满脸憨厚的笑容。
这样的人,任凭谁也不会把他跟雇佣兵挂上钩。
看到张小强,王军主动站起来打招呼:“你好,我王军,晓娜已跟我介绍过你了。”
两人一握手,张小强暗道一声果然如此。
这人手上老茧很厚,肯定是枪时候留下的印记。
而且他手上力气很大,眼神没有杀气但很专注,炯炯有神。
“你好,我是张小强,跟何警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