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姐姐来教你啊。”牧晚歌说了一句,便带着牧小山去室了,只是室的芒没有外面的亮,怕费眼睛,过会儿,还是带着牧小山来到堂屋。
反正堂屋还有一半的地盘呢,就要去外面读书。
“小山,你姐姐以前识字吗?”沈辙突然问道。
“不识啊。”牧小山答道。
“那现在怎么识字了呢?”沈辙又问道,他这话不单单是在问牧小山,其实也是在问牧晚歌。
“不是姐夫你教的吗?”牧小山便道。
“我可没有这么厉害,教不到你姐。”沈辙答道,他看向牧晚歌,越发觉得上都是迷。
“沈辙,你以为这天下人就你识字?我告诉你,本姑娘是天才,以前隔壁村有夫子,我天天都去那边打猪草,慢慢的,我就识字了。”牧晚歌看着沈辙冷笑一声,道:“若是这世上有学,我早就是状元了。”
“大言不惭!”沈辙说了一句,在的对面坐下,道:“你别以为识得几个字就能够如何,这时间,识字的子多了去了,也就是这贫瘠的乡下,没什么人识字罢了。”
“识字的子不一定会种田,本姑娘,又识字,又会种田,这就是我的厉害之。”牧晚歌角轻勾,道:“而且,我不但识字,我还能够教人。”
说着又继续教牧小山识字,一边又道:“小山,你可得给姐姐加油啊,姐姐现在孑然一,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也就期盼你长大后,能够做我的小山,与我相偎相依了。”
这话虽然是说给沈辙听的,带着一点刻意的分,可是听来,仍旧是让人觉得心中酸楚。
本是一句刻意的话,可是说到后面,自己也觉得酸楚起来,本以为日子有个盼头了,本以为两人可以相偎相依,可是到最后,还是只剩下了一人。
可是那又如何,也不是那等只会悲哀的人,一个人,照样能活,反正还年轻呢,趁着现在,好好的提升自己,才是王道。
只是本以为乡下人淳朴,单纯,可是如今看来并不是如此,找男人,不一定要限于乡下的,世家贵子、王孙贵族也都可以嘛,只要人好,都是的盘中餐,正好,沈辙已不是的菜了,要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提升自己,将自己变一个致人。
想着,一边让牧小山自己写字,一边却是在纸上列起自己的计划来。
早上鸣一遍起床,沿着山上跑一圈,锻炼体,一定要将体质锻炼上去,否则日后自己一个妇人出门,实在是太不安全了。
鸣两遍回来,做早餐,然后开始收拾自己,自己长相不差,但是皮肤有些黑,要多用点白的产品,嗯,用蛋做面是种不错的选择。
另外,要给自己做一个帷貌,还要给自己做一张面纱,每天出门的时候,都要记得带上帷貌,晒太阳,才能够变白。
之后,坐要坐直,要多喝花茶,使自己体带馨香,再去河里捡一块小石头来,用线将它绑住,每天做完针线活之后,都要晃动它,眼睛盯着它,听说这样眼珠跟随它转动,就会使人的眼睛变得顾盼生辉。
哼,一定要变前凸后翘、肤白貌、眼如秋水的,再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到时候后悔死他去。
他以为他是谁?一个穷秀才,不过就是有点力气而已,了不起啊,姐到时候死。
“姐,你想什么呢?”牧小山见到有些发呆的牧晚歌,便手推了推。
“我没想啥。”牧晚歌摇摇头,手将自己写的东西遮了一下,然后看向牧小山,问道:“小山,你写的怎么样了?”
牧小山便将他写的字给牧晚歌看,牧晚歌便笑了起来,道:“明天又是赶集的日子了,就快要过年了,姐姐带你去镇上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