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识字,而且这些杂事也做的这样好,他真的是一个谜团,吸引着她,让她不住的想要去挖掘,看他的身上还有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但殊不知,牧晚歌在沈辙的眼中,也是一个谜团,在沈辙看来,这样一个乡下姑娘,却不似普通的乡下姑娘一样,她说话总是幽默有趣,也识字,好像还懂点诗词歌赋,做饭也挺好吃,前两天捉弄他两个兄弟的时候,更是让他看到她俏皮而狡黠的一面。
她虽然长的不是绝顶的美色,但凭心而论,也算是小家碧玉,她昂首挺胸,满面笑容的样子,真的很吸引人。
只是,这样一个好的姑娘,自己还是不要去祸害人家了吧,他走的路,必定是一路荆棘了,他希望她的脸上永远都带着这样的美好的笑容,他希望她能够永远都开开心心的。
显然,在这个小山村,她就过的挺好的,天真无邪。
一眨眼,又快到赶集的日子,每次到赶集的日子,牧晚歌自然是不会错过这样赚钱的机会的,她头天让沈辙写了诸多的春联,反正这春联写一样也可以,牧晚歌脑子里面记着一些春联,对沈辙来说,几幅春联更是不再话下。
沈辙的字写的非常的有气势,笔走龙蛇的,牧晚歌非常喜欢他写字的样子,她觉得他写字的时候,手里面就好像是拿着剑一样,剑指千军万马!
“你这才是春联嘛。”沈辙写字的时候,牧晚歌就不班门弄斧了,在牧晚歌看来,自己的字是写的真不好,软趴趴的没有力量,沈辙写字的时候,那才叫做写字。
她在一旁帮沈辙磨墨,然后将沈辙写的春联拿去屋子的空地上晾干,沈辙写的时候,她就在一旁看着,见到他写的认真,她忍不住的伸手去拨了一下他的笔头,结果却发现他的笔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他写字是真的苍劲有力,若是有人用这样的力气动自己的手,她估计她写的字肯定不知歪到哪里去了了。
“你方才是不是动了我的手?”写完一副对联,沈辙停手,侧头问了牧晚歌一句。
“有吗?没有啊。”牧晚歌摇摇头,拒不承认了。
沈辙便轻笑一声,一副已经了然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