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懒,想要我帮你舀水过来是不是?”沈辙知道每次说让他帮忙的时候,决计不是什么好事。
牧晚歌点点头,道:“好不好嘛?好不好?就这一次了,我真的是太累了,你帮帮我忙,下次我给你做个软乎暖和的鞋垫。”
这的确是小事,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万万没有为人端洗脚水的道理,可是沈辙再一想,罢了,只不将当做人,只将当做孩就好了,只不将当做是自己的妻子,只将当做是儿就好了。
这样想着他便点头答应了下来,出去帮端了水过来,牧晚歌这才开心起来,轻轻的脱掉鞋子,再脱掉袜子,灯下,那白皙的脚上,俨然已是多了好几个水泡来。
“妈卖批,我这还没走多远呢,脚都起泡了。”牧晚歌骂了一声,看向沈辙,道:“你还好吗?你走的比我远。”
“没事,我走惯了的。”沈辙答道。
他的确是走惯了的,以前行军的时候,日行最六十里,连续走上半个月甚至一个月的时候也是有的。
“努力赚钱买车!”牧晚歌喊了一句口号,将脚泡在盆里。
是真的太累了,从未一天走过这么远的路,一双脚就好像是灌了铅一样,这会儿,温暖的热水缓解了的疲惫,仰躺在床上,几乎又要睡着了。
沈辙坐在一旁,见到洗了许久都没有反应,走过去一看,人却是已睡着了,他有些无奈,可见着疲惫的面庞,却也不忍心醒,只认命的拿起帕子,帮将脚干,然后将打横抱起来,放在床上摆好,再将被子拉过来,让盖上。
他将屋子收拾了一下,自己也洗漱了一番,换了一套干净的裳,才躺到床上,挨着睡下。
他刚一躺下,的手便了过来,很自然的抱着他,将头躺在他的膛。
两人靠的这么近,可是两颗心呢?是近还是远?
牧晚歌不知道,沈辙亦是无法解答。
今天一天两人都很疲惫了,他只手揽过,然后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沈辙依旧是早早的醒来的,不过牧晚歌今日却是睡了个懒觉,沈辙洗漱之后,用炭火煮了粥,见还没有醒来,他将火给去,只用木炭温着。
回来坐到床边,低头看的脸颊,因着睡觉而变得微微红,牧晚歌似乎是觉到有人的注视,在睡梦中睁开了眼,眯着眼,见是沈辙,只道:“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今天我们不做事,休息一天。”
“嗯。”沈辙应了一声。
牧晚歌便笑了起来,又睡里面了一些,道:“往日里,你总是早早的起来,今日允许你个懒,来,过来睡会。”
沈辙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不过既然牧晚歌邀请了,他又没事,便也脱了鞋子,躺了上来。
“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不必为生计发愁,可以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个懒觉了。”牧晚歌看了窗外进来的太阳一眼,然后又侧头看向沈辙,道:“你觉得呢?”
“你说的是,但是我觉得最幸福的事,莫过于一觉醒来,不用为生计发愁,阳正好,而自己所爱的人,躺在自己的边吧。”沈辙也说了一句。
牧晚歌便朦胧着眼睛问道:“你究竟喜欢谁啊?”
两人的关系有点奇怪,但亦是要面子的人,曾跟他说了一次,问他可曾愿意一生一世一双人,他说愿意,可是却没有说是跟。
当时便知道了答案,发誓以后不再问这个问题了,可是今日,依旧是忍不住,又将这事提起。
不信沈辙对没有,他对那么好,从来没有人像他这般对好过,他给了足够的安全,可是为什么他就是不肯给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