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琳:莫痞子果然还是莫痞子。
莺歌:“娘,我的户籍是单独的,你没权力卖了我,实在不行我就把这新房子赔给人家,这房子可是我的名字。”
“想死啊你!不卖你卖谁?难道卖你弟弟?”莺歌的娘叉着腰。
“不行!”
“不行!”
莺歌跟莫衍异口同声。
莺歌哭泣哀求,“娘,你不能卖了我弟弟!”
莫衍也说,“对,我也不要,一个孩子,能干啥?卖不了几两银子,还是这个大房子实在些。”
说着,他指着一旁的莺歌说:“你去,把房契给我拿来!否则,我就在你家随便拿!”
莺歌的娘也不拽着莺歌,“你去啊,你要是可以找住!”
莺歌为难,虽然房契是她的名字,但是却被她娘给抢了过去,藏了,若不是她宁死不屈也不按手印,这房子早就变成他们的了。
莫衍也明白,随后一个凶神恶煞的模样,“那我只能看哪个好拿哪个,拿不走的就得砸了,听说你家还有两个男娃娃,实在不行就把他们两个卖去做小倌吧!”
“不行!你土匪啊你!”
莫衍拳头一抡,“我可不就是土匪!你也不去衙门打听打听,有几个不认识我的?”
莺歌的娘看到他这样,也害怕了,“莺歌你们带走,还有那个拖油瓶也带走,我小儿子不行带走,房子也是我的!”
“勉勉强强吧,男娃子年纪小点儿,养几年也就能做事了。”莫衍摸着下巴。
此时莺歌的娘已经自动将做事认为是做小倌了。
“不过咱们字据得写好了,否则你反悔可怎么办?”
“好好。”
就这样,莫衍跟莺歌的娘立了字据,一张卖身契就决定了莺歌弟弟的一辈子。
莺歌更好说了,相当于自卖自身了。
最后莺歌的娘还要了那碎成两快的玉佩,因为她赔了人了,坏了的东西就应该给她留下才对。
将来毁个银锭子把这玉佩镶上,给小儿子娶媳妇用。
莺歌实在不想看到自己娘亲的那张恶心的脸,叫着她的弟弟小卫离开了家,包袱都没拿,也没什么好拿的。
常琳看到小卫的时候,一眼就喜欢上了,他瘦弱的像只病猴子,实在不像跟在亲娘身边长大的,但是他却有双清澈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