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风送香气,竹滴清响。此怀故人,中宵劳梦想。
楚家在京城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存在,簪缨世族,代皇恩,楚国公份地位与郡王无异,吃穿用度不谈多奢靡,也是一等一的好。
余氏不大不小,混了个姨娘,可算是高粱地里长出了芝麻,出头了!不敢和人家金枝玉叶比肩,不愁吃喝穿戴,算是心满意足了。
从清河县到京城路途千里,当初余氏带着儿前来投奔,可着实是吃了一番苦头。等母二人风尘仆仆的到了京城,几乎了半个花子。
其实余氏上说着带儿来找爹,心里也是没底的,细数也有一二十天没见那负心汉了,当初走的时候,也没支会一声,坐着轿就走了,独独有块玉佩让撺在手里,可以此为凭据来找人,有简直有如大海捞针。
可大海捞针也得找,一路上盘缠用的差不多了,要想再回老窝清河县,除非凭着两条一路要饭回。况且边带着个如花似玉的儿,回去?也不是好回的。
没法子,余氏只得着头皮找,托有门路的人看了看,才发现这玉佩是国公府的出产。
余氏一听,是了,那挨千刀的负心汉也姓楚,还是个富贵出,于是心一横,带着儿上了门。余氏从来不打没水的帐,这一去就算不是,也无伤大雅,京城的老爷们个个眼高于顶,哪里肯把这乡野村夫放在心上,顶多是让人打一顿轰出来罢了。
说到底也算命好,这一去,正好上国公爷下朝回家,负心汉一掀开轿帘就瞧见两个灰头土脸的乡下人站在他家门口撒泼,挥挥手,本想让下人给打走,可一眼看过去就愣了神。
余氏年轻时候还算得有几分姿,要不然两个闺如何能一个赛一个的漂亮,有基因在这儿摆着呢。
奈何在村里熬了几十年,风吹日晒,乡民又普遍显老,没了姿,那面孔再怎样变也还是一个模样:负心汉把认了出来,也认出了负心汉。
几十年的时几乎全在了这一眼中,二人相无言,负心汉好把们母接到了府中。
终究是自个的骨,由不得他不认,也算他有几分良心还念咱--余氏得意洋洋的想着。
“娘,你摇头晃脑的做什么?”余金莲冲娘老子翻了个白眼:“咱们现在可比不得从前,是人上人了!这般不得体非下人取笑了去!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余氏对着儿讪讪一笑:“娘晓得,娘晓得。”
余金莲这才满意的做罢,从妆台上捡起一瓶红艳艳的仙花,拿着小刷子一下一下的给自己的指甲上个,末了,等涂完了,亮出一双白的手,颇为懊恼的叹息了一声:“诶,我年纪也不小了。如今又是这国公府的大小姐,就凭着咱的花容月貌,将来的夫婿必定非富即贵。可爹爹这些日子以来,莫要说与我商量婚事,就连一面也没见过我。”
余氏听了,心里也很有点不是滋味,但还是强打着神去安儿,很有一点强欢笑的意思:“莫急,你爹爹日理万机,估计是不出来。得闲了,会替你安排的。”
余金莲抬起眼皮,懒洋洋的看了一眼窗外,没有说话。
余氏也去看了窗子,窗外是一片绿意盎然,花好月圆,一个小院子就有十分的丽风景,真不知国公府的他要气派什么模样。
楚国公说过,只可在院子里走动,旁地方是不许去的--们母子拘于这一小片院子里了。
余氏心里很有数,负心汉的正头娘子是什么人?皇族宗室,正儿八的金枝玉叶,这么个土头土脑的乡下姨娘胡乱走动,岂不是扎人家贵人的眼?要是惹得郡主一个不开心,死就跟死个蚂蚁似的,所以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