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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略施小计

这首选之地,自然是李皓的家。

首先可以近距离接触李皓不说,李皓武功这么好,正好可以在春竹完全恢复之前保护

怎么想都是一个很好的计划,可是王晴书唯一算一点的是,李皓男未婚,而未嫁,他怎么可能同意住在自己家?

李皓做的饭很简单,就是白米里面加了几片兔,就连盐都没放,虽然有兔的油分让这碗饭吃起来还能口,但是王晴书一向挑食挑惯了,真的吃不下,没吃几口便放下了筷子。

手中端着碗看了看不知从哪里又端出一板凳的李皓,他的碗里竟然只有秃秃的白米饭,一片的踪影都看不到。

虽然一餐能吃上这么多白米饭就已比好多人家的伙食好了,但是看了看自己碗里的好几大片兔,王晴书眼中竟然有些湿润,心脏像是浸泡在了柠檬水里一样,酸的不行。

这辈子加上上辈子,从来没有一个人对这么好过,虽然只是几片从前看不上的兔,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无比珍贵的东西,而李皓却将兔全给了自己。

王晴书垂下眼眸,睫轻颤几下,将眼中的湿意敛去,接着双眼一闭,视死如归的低头刨饭。

怎么也不能浪费了这份饭。

总算是吃完了这么一大碗白干饭,王晴书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空碗,再看了看早就已吃完饭在一旁拭着弓箭的李皓,有些不好意思的用筷子敲了敲碗,刚想说自己吃完了,顺便装模作样的问一句需不需要洗碗。

结果李皓就像是肩膀上长了眼睛一样,子半分没有侧过来,手上依旧是仔细的拭着弓箭,淡淡的说道:“将碗放在锅即可。”

王晴书也不推辞,嘿嘿笑了两声,接着将碗往锅一放,拍拍服便无所事事的双手托腮发起呆来。

这个时候估计才下午一两点,这一大早就又是被绑又是和李家人还有王老二他们周旋,再加上对付春竹那一下,将仅剩的一分元气也耗了个干净。

这会吃饱喝足了,整个人都开始又累又困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该睡觉休息的时候。

王晴书掐了掐自己的脸颊,甩甩晕乎乎的脑袋,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该想个什么理由,好让李皓能答应让在这住下来,这件事要是不解决,晚上可就得睡天坝了。

想了想,王晴书突然眼睛一亮,默默的在心中念叨了一句对不起,接着两眼一翻白,屁一动,就从小木凳子上倒了下去。

不过倒下去的之前还不忘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面,避免自己一会倒下去的时候会不舒服。

这一下子也确实是突然,饶是李皓耳力再灵敏,反应再快,也没来得及接住

“王姑娘?王姑娘?”

李皓在第一时刻将王晴书从地上扶起的肩膀,也顾不得男不亲,直接抓起王晴书的一只手腕就开始查看脉搏况。

手腕脉搏传来的微弱的跳动,意味着此时王晴书的况确实不太好,李皓拧着眉又再看了看王晴书苍白的脸,接着手上一用力,将自己的手臂从王晴书的绕过去,一把将抱了起来,进了后的木屋。

对于王晴书前一秒还乐呵乐呵的吃了一大碗饭,结果下一秒就倒地不起这件事,李皓虽然心中颇有疑,但是救人要,他也只得暂时将这个疑抛在脑后。

关于从前的很多记忆,其实他都已记不清,但是这一高超的武艺,还有医术,却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很多时候在他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使用上了。

王晴书这况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无非就是疲劳过度,需要调理休息一阵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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