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到那些年,云若灵跟他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日子。
想起自己本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伙,为了若灵,他学会洗手做羹汤。
买菜,从前从不挑,到后来他会翻来覆去地看很久,会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比较,为的,就是让若灵吃得更营养更新鲜。
虽然这些事繁琐,但他从来没有不耐烦过。
他甚至做起来比执行任务时还要细心。
那时候,若灵还是没答应他,做他的女人。尽管如此,他也觉得那段时间是他过得最快乐的日子。
他甚至想着,哪怕若灵一辈子不接受他,就这样相敬如宾的过下去也是好的。
可没想到,连这点心愿老天都不满足。
“怎么了,干嘛不吃?不合胃口吗?”陆正庭见他半天不动筷子,很是不解。刚才还嚷嚷着饿了,现在东西到眼前却又不吃,这是要闹哪样。
阎默拿筷子搅了下,随意吃了口,道:“我出院后你就回去吧,告诉队里,最迟我三天内会回去。”
“你还要三天?”陆正庭激动得差点失声,幸好这是单独的病房,没人会听见。但他还是压低声音道,“队里有任务呢,托不得……”
“就三天。”队里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派别人去也是一样的。
事关自己的终生幸福,阎默只得罔顾命令,任性一回。
“不是,我的老大,你还要三天时间做什么……”
“若灵明天结婚。”
“若灵明天结婚干你什么……啥,明天若灵姐要结婚?”陆正庭后知后觉,瞧了眼阎默那灰败的神色,嘀咕道,“我倒是忘了这事了。”
只知阎默是为若灵而来,也知道若灵要结婚的消息。
但是没想就是明天。
“她明天结婚,你要去吗?”本来就伤心了,去了不是更伤心。
“当然要去。”他还要再为自己争取一回,不去怎么行。
“那我陪你。”
“不用。”
陆正庭到底还是陪着阎默去了婚礼现场。
宾客如云,红酒香槟,百合玫瑰,粉红全场。
无数摄象机,记者在门口严阵以待。京城最豪最强最有能力的席大总裁要结婚,消息轰动全城。早几天就沸沸扬扬地传着,静观这场盛世婚礼。
要不是刻意压减了请柬数量,只怕这大半个京城的交通都要处于瘫痪的状态。
即便如此,酒店下面几条主要街道也是围得水泄不通。
阎默没有请柬,但凭着他身上那身严谨又独特有气场的迷彩军服,门卫愣是没拦他。
盛齐洺在门口接待宾客,看到阎默这身装束,又现身在这里,不禁皱起眉头,同身边的朱七道:“他是这来嘛,抢婚吗?赶紧的,去告诉席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