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是不爱云峥的,但这世上的种类太多杨,而织本就复杂。
但云峥作为人生引路人的恩,这辈子也还不清。
白思瑜从茗海商会离开后,走在大街上,看到人群嘈杂涌动,似乎有特别的人过街,众人都在围观,更多的,是们痴迷的喊声,和翘首以盼的神:“牧将军来了!牧将军来了!”
“他长得真好看,我以前见过的要么是鄙丑陋的将军,要么是文弱的书生,没想到居然有牧将军这样既能有一副立体致的脸蛋,兼顾结实如雕塑般发达的材的人存在于世上,真是让人看了忍不住要瘫倒在他怀里。”
“嘘,你小声点,万一让牧将军听见,就不好了。知不知道亵渎将军可是犯法的,到时候把你抓到牢里去,知道不。”
“你别这样,你没看见他刚才看我一眼了吗?说明他对我有意思,我相信只要我再主动一点,他就会来娶我的。”
白思瑜听着这些的闲侃和兴奋,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带着面罩,披着黑斗篷,虽然是低调地隐匿于人群中,但这般黑白灰的打扮在众多着鲜亮可人的人群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在远看,反倒是显眼起来。
牧晋扫过人群时,本是如平常一样与百姓们打下招呼,便牵着马绳掉头走了,可他在茫茫人海中,就是莫名对那个带了斗笠的子的影觉得莫名悉,难道是……
牧晋晃了晃脑袋,他真是日思夜想的,都出现幻觉了,看见谁都觉得像思瑜。
白思瑜察觉到牧晋正盯着的方向看,哪怕此刻已带上了白斗笠,无论任何人想看清的相貌都是不可能,但还是下意识心虚,不能再躲在这里多看他一眼了。
有些人分离得远远的,不是他们不爱对方了,反而是太爱了,所以无法距离太近,否则多看一眼,就忍不住拥抱,拥抱一次就不忍再分离,想要生生世世都捆绑在一起,互相折磨。
白思瑜脚已优先于大脑做出判断,不顾三七二十一,拔就跑,这一抹本就显眼的苗条影,突然在人群中开始狂奔,牧晋更加证实了他的想法,是白思瑜!来京了!
牧晋下马,将缰绳往手下上一扔,奋不顾地追了上去。
这一切,都被隐匿在人群中的黑刺客看在了眼里,他掉头走人,立刻回去禀报煜亲王。
白思瑜一路狂奔,直到浑的力气都用尽了,的脚开始缺氧般地发麻,才被不得不停下来,躲在一个巷口无人的地方,扶着膝盖大口地气,心想都跑这么远了,应该不会有人再发现了吧。
白思瑜捂着砰砰直跳的口,想起刚才牧晋在马上的画面,才发现,依旧思念他,对他有很浓烈的,之前躲在安恒县不见面,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
的确,太久没见,都要忘记牧晋长什么样了。
以为这辈子都要独过人生,可当今天见到了牧晋的一刹那,所有的过往好记忆全都如水般鱼贯而,看着牧晋那张悉又变得有些冷陌生的脸,突然好想哭,这种委屈藏积在心里太久了。
茗海分会的事务重担压在上,不允许绪上,行动上出任何差错,小心翼翼地压制着自己浓烈到随时快要哭出来的绪,撑了这么久,如今终于全都倾泻而出。
之前来京城,上说是来见云峥的,但来的路途中,满脑子都是牧晋,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但从未跟任何人说过。
不想说,也不能说。
低沉富有磁的男声中带着一丝炙热,从背后传来:“思瑜,你终于来找我了……”
白思瑜被吓了一跳,猛然回过头,看见牧晋的脸近在咫尺,整个激动得开始微微颤栗,退后两步,结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