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脸色一变,搂着洛汐就避开,又叫保镖将女人拉住,对着洛汐道:“哎呀,小心肝儿,瞧这老娘们儿闹得,我现在就让人把她带走。你别不高兴啊,你不是看中了一条钻石项链吗,我们现在就去买。”
说着,他朝拉住女人的保镖示意,保镖一个点头就把哭喊挣扎的女人拉走了。
男人也淫笑着搂着洛汐转身离开。
洛汐忽然的安静让所有人有些摸不准头脑,但是看她被男人搂着离开也没再挣扎,便下意识的也相信了她就是男人的小三。
看他们离开,还指指点点的小声骂着。
实际上洛汐还真不是不想挣扎,可这个男人哪里是单纯搂着她。
腰侧被抵上一个硬邦邦的东西,而那个男人在她耳边说话的时候还悄声说了句,“老子这枪可不是摆设,不想死就别动。”
洛汐想明白了,他们今天闹了这么出戏,就是想毁了自己的名声之后把自己带走。
这些人能有枪,就不可能是普通的流氓混混,或许都是些黑社会亡命之徒也说不定,她还真怕自己再挣扎他们会真的开枪。
何况,十几个大男人,手持枪支,她真能反抗得了吗?
洛汐几乎是在那把枪抵在自己腰上的瞬间就权衡出了利弊,与其做些无畏的反抗,还不如跟他们走!
可那些围观人的反应也让洛汐的心有些发寒。
她明明就已经说过不认识他们,她的神色也分明就不对。
可这些人只根据男人女人的几句话就认定了她是小三,任由她被这些人带走。
洛汐忽然想到以前常看到的报到,说是有些犯罪团伙冒充女子的亲人或者丈夫强行带走女人,围观人却没有一个帮忙报警的。
是不是,就是她现在这样的情况?
只是,她好像更惨些,被人拿枪威胁着。
男人自然不可能带她去买什么项链,而是搂着她转了个弯从商场的偏门出去,不远处停了一辆面包车,男人带着洛汐快速的上了车,车门一关,便飞速的向着城外的方向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