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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宠物

小时候孤儿院的阿姨和自己说过,鹅卵石对体有好,回忆起这些便索将鞋子脱下,小巧而致的脚丫,就这样踩在鹅卵石上。

走了一段,倒觉得心更好了不,来到凉亭将繁重华的鞋子扔在一旁,如同弃如敝履,合欢心中有些费解如此麻烦繁琐的东西居然会让学校里的孩如此追捧。有钱人的世界,果真不理解,还真是花钱买罪

自己在穿了这双鞋子不到两个小时,可是已然累得脚板痛死了,原本想去休息一下。却没想到上台阶的一刹那,脚踝居然崴到了。

“嘶……”痛得的轻出声,奈何周围没有一人,只能坐在石凳上脚兴叹。

“还真是不走运呢……”合欢苦笑着,外面的空气清新,了一下自己的脚踝,发现没有丝毫用,索也不再理会,闭上眼睛着这难得来的静谧时

只是并不知道在路灯温润的芒照耀下,更衬出小脸细腻的如同羊脂玉一般,如同蝉翼般的睫轻轻颤动,周白皙的皮肤以极为的线条暴在一个已跟随一路的男人眼中。

忽然之间合欢觉得眼前幽暗下来,他下意识的睁开眼睛,发现不知自己的面前,何时出现了一个男人。

当即脸不好看起来,西装革履一看便是做工良,想必又是个无聊讨厌的公子哥,合欢抬起眼眸,看到的却是一张极为悉的脸孔,江枫对着粲然一笑。

还从未打量过摘下眼镜的他,一双魅力十足的丹眼此刻正噙满了笑意,“欢欢还真是惬意,人们可都是头破流也来东月酒店,你倒好还躲起来了。”

合欢愣了一下,睁大眼睛着他,“小枫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啊?”满脸欣喜,抓住了他的袖。

江枫将他的举动看在眼里,会心一笑,眉眼之间极尽温,“家里有点事,便让我来参加,刚开始我还不敢认你,怕认错了人,不过跟了一路发现还真是你。”

“校草原来也玩尾随啊,很奇怪吧。我都没有想到我这种人也能来到这种场合。”合欢故作轻松的说道,苦笑着低下了头。

江枫知道的无奈,也不好再继续说什么,将上下打量了一下,发现此时的合欢没有穿鞋子,眸轻移,那双昂贵的鞋子被很嫌弃的扔在一旁,不轻笑出声。

合欢听到这声笑声有些疑,抬起头来,“小枫你笑什么呀?”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的脚很可爱。”

听到这声回答合欢下意识的向着自己的脚,眨了眨眼,一个个脚趾如同小珍珠般镶嵌在脚上,如今在这路灯的照耀下,更是显得晶莹剔

似乎犹如一个孩般得到夸奖,合欢嘿嘿的憨笑起来。“真的呀,我觉得我的脚生得很好看。”

合欢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居然笑出声来,江枫见此竟然也跟着会心一笑,快乐总会染人,自从江枫离开孤儿院回到自己的家族,倒是更觉得怀念以往的时,毕竟笑能从心哭要出声的日子已然不复返,眼前单纯到不行的孩子竟然让他有一瞬间的倾心。

“欢欢今天倒是打扮得和以往都有些不同。”江枫将被微风吹乱的发丝轻轻地整理一下,声说道。

“哪里好看了?我倒是觉得别扭得很,觉走到哪里都像是被人看了似的。”合欢说着有些不自然的拉了自己的襟,只是却忽视掉了今日穿的礼服是抹的,本就没有可以拉的地方。

一时间有些无措,愣在原地,随后就是大笑出声,“你瞧我最近这脑子,还真是不灵了。”

江枫不语,看着洁的肩膀知道此时觉有些凉的,于是直接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了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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