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安玖第一次见到叶离用剑,却没想到用在了这个地方。
那搭在金老板脖子上的剑薄如蝉翼,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看起来就给人一种不是凡的觉。
叶离抬手吹了一个呼哨,天空飞来一只海东青,扔下什么东西来。
近了才看出各个包袱,砸在地上的时候散了开来,全是金叶子和夜明珠,那个分量,买下这个商队绰绰有余。
叶离看着一脸惊讶的金老板,薄轻启,“这个商队,我买了。”
觉叶离只是通知他而已,不答应也得答应。
果然,金老板看了看脖子上的剑,忙不迭的道:“都听侠的,都听侠的,刀剑无眼,还请侠剑下留。”
于是,转眼之间,这商队就易了主,而叶安玖也从魔教教主变了商队老板娘。
金老板和那小公子直接被扔出了商队,小公子那一把鼻涕一把泪,怎么都不愿意相信商队就易了主。
叶安玖走马上任,直接带着商队往大漠走,其实也没,纯属瞎指挥,大多时候还是听商队里的那些老油条。
才进大漠,就遭遇了好几十批沙匪,虽然那些个沙匪都有来无回,但似乎多的有些不正常啊。
自从见识了叶安玖和叶离的强悍,商队里那些有点意见的,都闭了,不敢多说什么,生怕这两位一个不开心,就给他们弄死了。
想了许久,叶安玖觉着,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个金老板估计咽不下商队被迫转手这个事,所以和沙匪达了什么易吧。
即便知道是这样,叶安玖也无所谓了,反正沙匪太多除了麻烦些,也没什么。
商队悠悠的行进着,很快到了大漠腹地,也就是狼牙活动频繁的地区,一般商队如果有可能的话,都会绕过这一片。叶安玖可不怕,本来就是来找狼牙大当家和师爷的。
在腹地扎营的第二天晚上,狼牙的沙匪就出现了,不得不说,果然是称霸大漠的角,连小喽罗都要比一般的沙匪凶悍几分,但对上叶安玖,也是枉然。
叶安玖吩咐商队的人将那些个打趴下的狼牙沙匪全给绑一起了,一脚踩在带头人的背上,问道:“你们的寨子在哪里?”
带头人脸一偏,一副宁死不屈的表,“落在你们手上,算我们技不如人,要打要杀随便!”
叶安玖笑道:“哟哟哟,这话说的还真是十足啊。”说罢,挥了挥手,“来人,把我们捉的那些蝎子拿过来。”
然后还吩咐了人把这个带头人的服裤子全给扎严实了,“你认识这蝎子的吧,毒不强,但是吧,被咬了会奇痒难耐。”
带头人瞳孔微,“士可杀不可辱!你不要太过分了!”
叶安玖置若罔闻,将目放在带头人的两之间,“就是不知道某个地方被咬了,会不会很难了。”
带头人一听,拼命挣扎,“最毒妇人心!要杀要剐随便,弄这些有什么意思!”
叶安玖咂了咂,“嘿呀,这话说的,我的目的又不是杀人,对吧,所以这个方法最好用了。”一边说着,一边就提溜着蝎子无限靠近带头人的两之间。
带头人彻底怂了,“别别别,我说我说!”
叶安玖满意的笑了,“识实务者为俊杰,很好。那就,带路吧。”
叶安玖骑在骆驼上跟在后面拉着绳子,绳子的那头是狼牙的沙匪在带路。
当然,叶安玖并没有带着整只商队去狼牙的寨子,叶离也不可能留下,好在这几日大商队的凶名再外,一般况下也不会有什么沙匪敢来了。
在靠近狼牙寨子的时候,叶安玖停了前面的几人。
然而前面的几人充耳不闻,一个劲儿的往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