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的初次相识同样是心酸不已,那天是我大学毕业聚会,我们从饭店出来后回各自的出租屋,我和三个孩合租了一个离学校很远的郊区小平房。我们说着离别的或伤或憧憬的话步行回去,忽然我看到一个瘦削但是很高的长发小伙子,背着一把吉他从一家酒吧出来歪歪扭扭的在路上走着,我刚在心里担心他会不会摔倒,他就扑通一下倒在了路边,背上的吉他重重的砸在泊油路上。
“呀,喝醉了吧,走,去看看。”我们四个孩子齐着快步朝他跑去。
我先蹲在他边问:“喂,你怎么了,喝多了吗,能起来吗还?”
他睁开了醉眼朦胧的眼睛,嘟囔了一句什么我们都没有听清,但是我们都觉得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马路上,万一哪个开车的醉鬼再把他撵了怎么办。我就试着摇撼着他大声的问他:“哎,你什么名字,你家里有谁,我给他打个电话吧,电话多?”
他却咧开笑了一下说:“我没有家,我就我自己,我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我听出这不是一个酗酒的小混混,起码是个有文化的混混,我就问:“那你自己的家住哪呀,你什么?”
他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呜噜的说:“我王远,家是农村的。”他回答有些凌乱。
但是这个名字令我心里一格噔,我脱口就说出了他老家的村子,也说出了他妈妈的名字。
他听了转了一下迷醉的眼珠子看了我一眼,然后点了点头。我不知是惊是喜的:“王远,你不认识我,可是我知道你,按理说咱们还是亲戚,我该——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论辈儿,反正不是你该我姑就是我该你叔,先不说这个了,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这是一个标准的单男子房间,一间小小的屋子里床铺当橱用,地板上除了堆满锅碗瓢盆还有书籍,鞋子,米,菜,凌乱不堪,但是这一切并不上去尘土飞扬,他的床上虽然乱但也没有脑油味和臭脚丫子味,看得出他落魄并不潦倒,他贫穷并不肮脏。
我给他倒了一杯开水搁在他仅有一个床头柜子上冷着,我又给他倒了一盆开水让他洗洗脸,然后从那一堆方便袋子里找出一个苹果给他削了皮让他吃了解解酒,他吃苹果时我又把他洗过脸的半盆子水兑上点热水放到他脚下让他泡泡脚。
看他清醒多了我问他:“你不是在唱歌吗,怎么喝那么多酒啊?”
他有些涩的看看我苦涩的笑了一下说:“嗨,你不知道,唱歌可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些客人就把我们歌手当,他要求我们喝酒我们就得喝酒,他要求我们往死里喝我们就得往死里喝,不然不给钱,或者找老板告状,甚至威胁老板撵我们滚蛋……”
我惊讶的发出了唏嘘声,并随口说:“不会吧,怎么会有这么不文明的人呢?”
他听了鄙夷的邪了我一眼,冷冷的问:“不文明?这就不文明?”
我没眼的:“啊,这还不不文明吗,怎么能着人家和那么多酒呢,喝酒多伤体呀,你以后不要再喝了,人家向你提出不良要求的时候你可以抗议嘛,你有权不喝的。”
他眼里的更狠了,看着我说:“哼,你可真是个纯的白雪公主。”
我虽然知道他的话是讽刺,可是还是对他的用词很喜欢,就的笑着说:“不过你过着这样的生活还是很有意思的,新奇,刺激。”
他恶毒的看了我一眼说:“你觉得很有意思是吧?”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答,就胡乱的点了一下头。他忽然恶毒的看着我说:“知道为什么每年过年村里的屠夫杀猪都能吸引全村的人去看吗?”
我不懂他的话,就懵懂的摇摇头。“因为人的天是残忍的,同时也是懦弱的,于是就以看别人杀生为乐,看着那刀下的下贱生命在利刃的宰割下嚎挣扎给他们无尽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