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其立颛渠阏氏后,还为冒顿添了一位弟弟。
但不管怎样,冒顿作为头曼的长子,备受瞩目,被视为未来的继承者,还派他来匈奴于漠南地区最好的牧场——贺兰山驻牧。
长子成婚,自然要选择在祭拜祖先的龙城。
而因为最近匈奴回到漠南的贵族们,也都汇聚在了龙城之中。因此,匈奴几乎每个部落都有派人来参加冒顿的婚礼。
各部汇聚到一起,光是全副武装的青壮,就有浩浩荡荡的四五千骑,此外还有难以计数的妇孺奴隶。
他们带着为数众多的牲口,在龙城之外广袤的草原牧场上安营扎寨,快速搭成柳条毡顶的帐篷。
婚礼在苍天之下举办,是一场全民参与的盛宴,他们不论男女,均穿着上褶下裤的胡服,外罩彩绘皮背心,捆上马鬃绑腿,贵族在头上加饰黄金,腰系青铜带,用动物脂肪把发辫抹得乌黑光亮。
然后,便开始屠宰成百上千的牛羊,烧烤味弥漫草原,众人大啖加了青盐的炙肉,豪饮发酵马奶酒,围坐在营火互相笑闹。
如此盛况,甚至让萧文想起了后世蒙古人的那达慕节……因为那次那达慕,萧文作为游客,被坑了不少钱,买了不少没卵用的纪念品,因此对其记忆犹新。
因为萧文和冒顿有约,加上他作为汉国高阶贵族的身份,他被安排在了很近的位置,观看婚礼。
他看着无数贵客一一拜见身材高大的冒顿王子,献上他们的礼物。
首先是冒顿王子坐下那匹肩高八尺的骏马,这是名为”大食“的西方商贾送来的礼物,可给足了冒顿面子。
据说这个国家远在月氏西边,大漠群山更往西的地方,其人高鼻深目。
除去和冒顿交流外,这个商人和自己仆从说的语言,都不是匈奴语。
同为贵客,萧文在一旁听着那语音旋律,再通过对应的罗马音标,很快就查询到了对方所说的语言——阿拉伯语!
这个商人,明显是一个阿拉伯人。
而冒顿的那匹马,正是在封建时代世界上最品种最顶尖的马匹——阿拉伯马!
“看来,这次的婚礼还不简单啊!”看着这群宾客,萧文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