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先找吃的吧!吃饱了再慢慢谈不迟。”男子脸上的笑容十分灿烂,完全看不出是一个饿着肚子的人。
然而,灿烂的笑容下隐藏着的可能是一颗恶毒的心,这就是所谓的皮笑不笑。
人类表虽然丰富,但也正因如此,很难从表识别人心。
毕竟人心难测。
“也好。”邓凡点点头,似乎对这个陌生男子完全没有戒心。
“走吧!”男子同样是满脸笑容,接着用左手拍拍邓凡的肩膀,“那边我已探索过了,我们走这边!”说完便推邓凡先向前走去。
邓凡也不多话,举步便走。
他刚走出两步,忽然转,一下攥住了后男子的右手。
男子的右手赫然握着一把砍刀!
邓凡是何等厉害的人,其实他早就察觉到异常,只是装作不起疑心,一听背后风声响起,立即出击,一出手就准无误地攥住了袭者的手腕。
“为什么要杀我?”邓凡盯着那男子严声问。
男子出一丝狰狞神,道:“因为我饿了!”
“你想吃我?”邓凡愕然。
“对!这鬼地方本没有食,只能吃人!”男子目中凶暴长,话没说完,左拳挥出,打向邓凡面门。
邓凡不等对方到自己,后发先至,只一拳就将男子击倒在地上,还顺势夺了他的刀。
那男子坐倒在地上,鼻直流,用手了,也把手染红了,不大怒,奋力爬起来,又要扑向邓凡。
在这男子眼中,邓凡不是人,而是食!
因为他饿得慌,所以拼命也要得到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食!
邓凡只一错步,让那男子扑了空。
不待那男子倒地,忽然听到“嗤”的一声,便见男子额头飙出一道鲜,噼啪一下倒在地上,立即就不动了。
邓凡的反应奇快,他立即察觉那男子是被人杀的,枪手就隐藏在远一座高里。于是,他立即闪躲进了路边一间屋子,暂时不敢再暴在街道上。
看见倒在泊中的男人,邓凡不暗暗后怕,心想刚才要不是自己闪开,只怕被杀的人就是他!
可是,会是什么人躲在大里放暗枪呢?
不管是什么人,至说明在这片陌生之地还有活人,而且肯定不止一两个。
邓凡知道世界上有效程最远的现代狙击枪应该是国的M200“死神”,最远距离也不到3000米。然而他目测刚才狙击手所在的地方离这里至有四五公里,这程已远远超出了普通狙击枪的狙击范围。由此,邓凡断定这个地方的科技水平肯定远超世界平均水平,带自己来这里的应该也是某种他还不知道的某种黑科技产品,比如传送之类的机。至于制造这场谋的人有何居心,还是一个谜。
在屋里待了好一会,邓凡才重新走到街上,往狙击手所在的大相反的方向跑去,目的自然是避开狙击手的狙击范围。
约莫又走了一个小时的路,一路上再无看到活人,连死人都看不到,大街小巷都静得像墓地一样,走在路上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这片陌生之地到底有多大?有多人?哪些是敌人,哪些是朋友?一切都还是一个谜,亟待解开的谜。
尽管看不到人,但总算还活着,至没有被狙击手击杀,这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因为如果走不出这个地方,又找不到食的话,就如同迷失在苍茫的大漠中,迟早会死去。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倒不如被一枪打死的好,至干脆利索,一枪毙命,了许多临死前要遭的痛苦。
邓凡正转过一个路口,忽然听到“噼啪”一声,循声去,不倒吸一口凉气。
原来在离他不远的路边摔死了一个人,脑袋已被坚的地板撞得稀烂,脑浆和洒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