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认识这家店的老板?”宋映雪好奇地问道。
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中年夫妻,很普通的人,没有强大的背景,也不会像武侠小说中的隐士高人。
林孤独怎么会结识这样的普通人呢?
林孤独将剥好的生蒜递给宋映雪,后者立即厌恶地摇摇头,然后他拜生蒜扔到自己碗里,才开口说道:“我家就在附近,常来这里吃面,一来二去地就认识了,老板娘很和善,老板话不多,但是心眼好,他们夫妻俩之前还想给我介绍对象呢,说我一个人在城孤苦伶仃的,没有个依靠。对了,他们还有个儿子正在燕京上大学,学的是理学,以后可是要为理学家,改变全人类的。”
“这就是普通人啊,他们没有太多的金钱,也没有很好的质,但是他们呼生活,能在最平凡的地方找到乐趣,让自己心愉悦。也许,在你们眼里,没有远大的目标,没有伟大的志向,就跟咸鱼一样,人生没有意义,可是,他们会认为,做一条咸鱼有什么不好的呢,怡然自得,也是一种人生啊。”林孤独慨道。
如果可能,他也想做一条咸鱼,翻不翻,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都是幸福快乐平淡宁静的一生。
闻言,宋映雪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很想反驳,却不知道怎么反驳,甚至连语言都组织不起来。
林孤独低头,抓起筷子开始吃面,发出刺溜刺溜的声响,仿佛面前的不是一碗普通的炸酱面,而是一碗龙海鲜。
宋映雪环视一圈,发现大部分人都没有弄出声响,反倒是对面角落的两个五十多岁的大叔跟林孤独一样。
“奇葩……”
宋映雪咕哝了一句,急忙低下头吃面。
就在这时,门口走进来几个面不善的家伙。
带头的是一个黄头发的青年。
黄的长发,被吹风机烧过无数次之后变得像一团乱麻,金黄也变了土黄,一双恍若猪耳朵小版的形状的耳垂上有两颗街边一块五钱两对的假的不能再假的钻石耳钉,一张脸没有多,隐隐的发紫,一看就是睡眠不足,还纵过度。
黄发青年背后一共是四个人,那尿都跟他差不多。
将这五个人放到一起,人们很容易想起“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古话。
砰。
黄发青年走进来之后,一脚将门槛上的一张木制的椅子踹开,倒三角的眼睛仿佛看什么都不顺眼,就连一张椅子,也跟丫的杀父仇人一样。
“老洪,在家吧?别躲了,我已看到你了,出来说事儿吧。”黄发青年神乖戾地打量店的食客一圈,大声嚷嚷道,当然,宋映雪刚好被林孤独高大的影挡住,所以他没能被宋映雪的貌惊艳到。
周围的那些人见到这几个青年,就像见到瘟神一样,急忙把结账的钱扔到桌上,然后快步离开,一刻也不愿意多呆。
老板娘快步小跑出来,开始时是面沉,不过很快脸上就堆满了笑容,笑呵呵的打招呼:“原来是小花啊,快请坐请坐,你洪叔这会儿正好有空,给你们做臊子面吧,这可是他的拿手绝活啊。”
啪。
黄发青年旁边的一个小弟踢了桌子一脚,不高兴地吼道:“去你妈的,老家伙,这是我们花哥,就连派出所的王所长都要一声花哥,你胆子还啊,竟敢称呼花哥的名字,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老板娘一脸的尴尬,连连道歉,并急忙改了称呼。
花哥拍了拍那小弟的肩膀,说道:“算了算了,没看洪嫂一把年纪了嘛,那么大声干嘛,吓着老人家怎么办?”
“是是是,花哥你说得对,我错了。”小弟急忙认错。
花哥这才找了个地方坐下,抬起头来,下朝天地说道:“洪嫂,这个月的费用,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