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羡慕异常,就在他想学时,胡瑶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没让他吐。
“这是纸房子,我稍微施展法术……”胡瑶又是一道法术,隐藏在路边,即使有人过也无法看到。
别墅不大,房东西一应俱全,叶凯站在房顶,观察起常小勇的住。
当日上树梢,常晓燕的堂嫂,突然打开房门。
这人没有带儿子一起出来,一手拿着菜篮子,另一只手,竟然牵着一只大黄狗。
叶凯眉头一,他总觉得这是黄狗有些不对劲,可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叶凯,有不对劲的地方吗?”常晓燕走了过来,瞥了一眼叶凯所看的地方,“嫂子真勤快,昨夜都没休息,这大早上就出来买菜……”
“你哥呢!”叶凯有些不解,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为何始终不出现。
常晓燕也不隐瞒,如实说道:“我哥还在城打工,等这边事解决了,他们也会过去。你也知道,居家过日子不容易,一家人生活离不开他那点钱。”
常晓燕的堂嫂,名杜灵昕,昨夜忙活那事,几乎一夜没睡。
眼下出门时,依旧一副懒洋洋的样子,而且还穿一条宽大的睡,头发懒散的披在肩头。
如此急匆匆的样子,确实很奇怪,就算是农村妇,也不该这般打扮。
就在叶凯疑时,耳边,传来了常晓燕的声音:“叶凯,你说我堂嫂,不会背着我哥,暗地里有了老相好吧!”
“相好?”叶凯直翻白眼,这等事,居然也敢想。
“你想想,有没有这等可能,堂哥和堂嫂关系不好,而堂嫂外面有人了,因为常年居住在一起,无法和心爱的人相会,便想出这样一个办法,让儿子看到不干净的东西,这样就有机会回到乡下,暗中和相好见面了……”
常晓燕的分析,看起来合合理,叶凯却不认同,“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会为了男人,拿孩子的未来开玩笑?”
“你不懂人,有些人一旦狠起来,连孩子都不会过问,我们还是先看看再说吧!”常晓燕已认定这等可能,觉得应该先从堂嫂接触的人下手。
杜灵昕养的大黄狗,价值不费,看起来很像吉娃娃,却有许区别。
不知道为何,杜灵昕取了一个很牛的名字,居然猪佩奇。
这只狗的个头不大,却很注意形象,不停舌头去上的黄发。
走路时,凡是遇到有水有泥的地方,它都要绕过去,似乎很有洁癖。
猪佩奇不像别的狗那样,对一切都很好奇,它在走路的时候,两只眼睛始终看着正前方。
就这样,一人一狗,直奔淮阳镇而去,没多久,便来到一牛汤店前。
店老板看起来四十多岁,虽是中年大叔,却相当时尚,听着歌曲,练的烫着菜。
“老子的牛汤,都麻痹的香,老子在庐州,窝的象棒槌……”
杜灵昕走了过去,和店老板很悉,打着招呼道:“老孙,老规矩,一碗牛汤,两笼包子……”
“好嘞!!!”
隔壁饭桌,有几个小混混,不时吹着口哨搭讪,杜灵昕没理睬他们。
这些混混穿的很流,不过,从杜灵昕摆手的动作,着不屑。
很显然,肯定看不起这些小混混,别说,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看不起这些家伙。
一个个年轻力壮,不找事做,天天吆五喝六的聚在一起,勾肩搭背的在街上横行,看上去人模狗样,倒提起来的话,估计上也就抖不出来几个币。要换做以前,杜灵昕这样对待两个混混,肯定会惹麻烦。
不过,这些混混眼里的大哥大,虎子哥,不久前出事了,所以他们做事收敛了很多。
这个时候,暗中跟随的常晓燕忍不住了,下意识传音道:“叶凯,你说为何年轻小姑娘,大多喜欢混混,年纪大了,反而不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