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怒不可遏,一抬手打翻了白酒,骂骂咧咧道:“你大爷的,有你妹啊!头孢配酒,说走就走,你当我是白痴吗?”
三癞子也不生气,甚至还笑着看着王顺,眯着眼睛道:“王胖子,没想到你还聪明,竟然知道吃下抗生素期间喝酒,可以引发这么严重的后果。”
听到专业术语,王顺觉得有些头大,冷声道:“他娘的和我说文绉绉的话,你上已起尸斑了,要是不想死,现在告诉我怎么回事,或许还来得及……”
三癞子看向不远的蜡烛,目变得忧郁起来,其角流出诡谲而又森的笑容,“来得及?不,来不及了,从你小时候打我的那天起,一切都回不去了……”
王顺皱起眉头,刚才进屋时,没有看到蜡烛,究竟是谁点燃的呢?
还没想明白,便闻到奇怪的气味,接着,头脑一沉,晕了过去。
昏迷中,隐隐约约的听到了谈声,说话者正是那个可能是小丽的孩。
“三癞子,这小子昏过去了,里面那个怎么办?”
“你是这方面的老手,还需要我说吗?对了,等下把他弄昏迷后,我给你双倍的钱,这件事不许说出去,听明白了吗?”三癞子瞥了瞥叶凯所在的房间,话中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让对方用特长手段,把叶凯弄晕过去。
戴丽丽应了一声,起向房间走去,见叶凯正在喝酒,坐下来道:“帅哥,要不要我陪你喝一杯?”
“你不去陪新郎,却在这里陪我,恐怕不太好吧!”叶凯故意出不知道的表,其实外面的事早已尽收眼底。
“男人和人之间,不就是那么一回事,也许今天是他的伴娘,明天就是你的伴娘了?”戴丽丽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其实,表面上做伴娘这一行业,私下里却是龌蹉的勾当,只要有人请,便去做见不得的事,其目的就是把对方喝醉弄晕,拿钱走人。
从十六岁出来混,如今已从事这一行业,已有五年了。
戴丽丽是属于那种丰满,妖艳的人,略圆的鹅蛋脸,柳月眼,尖鼻子,略厚的让的整张脸看起来特别挑逗,妩。眼下换去婚纱,穿着一绷的上,让本就傲人的地方显得更为拔,修长的大若隐若现,让人看了沸腾。
“喝酒的话,可以,别的事,没兴趣聊。”叶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那觉,同喝凉水没区别。
“好酒量,不过,我更喜欢喝红酒。”戴丽丽拿起红酒瓶,又取出酒杯,随机点燃一只红蜡烛,“人们都说,男在一起喝红酒时,点燃一红蜡烛才有气氛,我觉得不是如此,红蜡烛就像是人类的鲜,当流干了,那会是怎么样的结果呢?”
“没有的尸体,只会变干尸,不是吗?”叶凯神镇定,深邃的眼神本无法看出他心的想法。
“是啊!连起来读是干尸,如果分开读呢?”戴丽丽莞尔一笑,对于叶凯的表并不到满意,所有在术下的男人,哪位不是被那傲人的材,迷得神魂颠倒,不可自拔。眼前的这位,竟然能坦然自若,这绝对是一个高手。
一丝狡诘的眼神,从戴丽丽的眼里一闪而过,觉得靠迷眼还不行,必须双重出击。
“你和三癞子之间,究竟何等关系,新娘是怎么死的?”叶凯转移了话题,同时抬起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相片。
那子,十有八九就是新娘,三癞子的婚礼只是一个幌子。
因为不久前,叶凯联系了常晓燕,对方肯定的告诉他,三癞子并没有打过电话。
如此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局,至于同先前见过的红鬼有没有关系,暂时还无法肯定。
“你真想知道,是怎么死的吗?我可以慢慢告诉你……”戴丽丽走了过来,吐气如兰,软的胳膊绕上了叶凯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