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无鬼是什么,赢勾又和秦明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但秦明倒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他只要能和以前一样正常生活就行。
秦明了解一切后,慌忙告别了赢勾,尽管赢勾的脸上流露出了不舍和孤独的表情,秦明完全没有在意,跑得比兔子还快,尽管这个自称为僵尸王的男人帮了自己很多忙,但秦明却对他产生很大的恐惧,只想逃离。
秦明离开赢勾后,他跑出了这里,然后途中买了许多鸡血做食物和一把伞,加上他现在僵尸的体质,就算没有马车他也很快就回到了家。
往后的日子,一开始秦明过得很忐忑不安,他不敢出门,不敢见太阳,还只吃动物的血,家人都有点不解和感到奇怪,后来可能是渐渐习惯了,也没人再管他了,加上他拉灵车的,也时常是晚上才出门,所以对他倒没有什么影响,久而久之,他自己也习惯了。
后来秦明还越来越喜欢当僵尸了,从某个角度来说,僵尸其实和神仙差不多,不老不死不灭,而且有很多比常人强几百倍的能力。
比如秦明去赌档玩,他几乎从来都没有输过,他的耳朵极其灵,能很清楚的听到点数,不过现在钱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了,在永恒生命里,钱算什么,并且不能太高调,容易惹麻烦,所以他也就小玩几手。
还有女人,尽管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但还是喜欢出去摘花,自从秦明做了僵尸后,那方面的能力明显强了几千倍,他可以随意控制时间,甚至不管来多少次,他的身体都完全没有影响,这让他增长了不乐趣。
最让他感到骄傲的是强悍的身体实力,现在他的僵尸之身,任何人类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遇到过五十名悍匪抢劫他,但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所有人都杀了,那些人的脸上到死都还残留着恐惧的表情。
秦明还徒手杀过老虎,打败过武状元,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端过山贼窝,很快,他就声名远播了,慕名而来要嫁给他的姑娘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