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早早的醒来,在床上赖了一下才起床。
到这里的第二天后,陆漓让酒店在小客厅那安置了一张书桌,不算大,但是给我练字却已足够。
我也习惯了早起之后先去练字,然后等着陆漓起来洗漱好后,一起去吃早餐。
不过,今天陆漓却是起得比我都早,正站在书桌前写字。
我悄悄的站在了门口,靠在了门框上看着他。
我认识陆漓这么久,自然也是见到过好些次他写字。
说实话,他的字很漂亮,但是比起我的,嗯,还是有些不足的。
只不过,他写字之时的样子却是非常漂亮。
他微低着头,腰背却是笔直的,手臂悬挂,白皙的手腕带动着手指轻动,那飘逸的模样,真是看一次,我便要呆一次。
我也有想过,去学他这种姿势和风范……
只我刚学了一次,却发现我用这种姿势,压就写不好字!
我正看着他有些发呆,就听得他依然是低着头行笔若云的姿势说道:“小金说先去木兰围场的话,路有些远,要是好了,我们就早点出发。”
我惊了一下,忙站直了体,心想着这家伙知道我出来了,不会也知道我这么看着他居然发起了呆吧。
“有问题?”许是我没有回答,陆漓将笔放下转头道。
我忙摇摇头,然后快步走到他边,低头去看他写的字,口中道:“没有没有,东西我昨天晚上就收拾好了,等下我洗漱完就可以走了。”
我这么说着的时候,也看到了陆漓写的是什么,当看到那居然是一幅心文之时,我很是诧异的抬头看向了他。
陆漓脸上一丝别的表都没有,带着淡笑的,将那幅字给抖动了一下,等字迹干了点,再用工卷起来,同时道:“答应人家写一幅心,一直拖着,今天正好有心,可以差了。”
我哦了一声,有些好奇的问道:“是谁要啊?”
陆漓侧头看了我一眼,角一挑的道:“想认识?”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的摇头道:“不想。”
陆漓拿着那卷字敲了一下我的头,道:“那问什么?还不去洗漱?”
我被他这有的神态给镇住了,马上转往洗手间冲去,冲到里面拿出牙刷的时候,听到陆漓在外面发出了噗嗤的轻笑,这才……
好吧,其实陆漓这种发着小脾气的样子,反而更加有普通人的生气。
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好了起来。
我快速的洗漱完,将短发也用梳子刮了两下,然后走出洗手间。
陆漓已换好了出门的服,手上搭着件厚风,半靠在了门边,看着我道:“行了,就带随的东西吧,服我让小金买了,已放在了车上,你那行李箱不用带了。”
我呃了一声,走回房间,背起了放着随品和证件的背包,走出房门的时候,我还看了一眼我的行李箱,想着为什么不让我带自己的服?
下到大堂,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我知道了。
外面,好冷!
想想昨天夜里好像是刮起了大风,可我也没有想到,居然一下就这么冷了!
我带的,可都是夏天的服,就算前些时候买了几件秋,也挡不住这寒风啊!
陆漓从金先生手里拿过了一件士绒大递给了我,然后弯腰进了车子。
我接过那大穿上之后,也赶的钻进了车子后座。
金先生在外面发出了一声笑,然后坐上了驾驶座。
车子开出酒店前面的引道之时,我才发觉,今天不是金先生这辆,居然是三辆车的车队。
另外那两位黑人先生各自开了一辆越野车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