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应该是中心城区,这一栋应该也是一栋老屋改建而成的酒店,房间位于三楼。
我心里这么默默的想着,收起了手,再拉起了窗帘,只留了足够透进让房间明亮的缝隙。
我转身,又轻轻的走回了卧室。
昨天拉开衣柜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在衣柜的下面放着我的行李箱,还有我的背包。
我拿出了我的背包,再又轻轻的回到了小客厅。
坐在沙发上,我打开背包,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的淘出来。
拿第一样东西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背包里的东西只怕被人翻了不止一遍,而最后整理的,应该是陆陵光。
因为呢,我这个人是个懒人,放东西一向很随意,通俗点说,就是东西都对着背包里面一丢,要找的时候再一顿掏,没有什么固定的位置和顺序。
呃,准确的说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丢了多少东西在里面。
而现在,背包里面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而且,还是将东西都归纳好后,再放入各种不同样的小包。
我跟陆陵光认识这么多年,他这种将不同的东西都放置在固定位置的习惯,我还是很清楚的。
最上面的是手机和分别放着证件和银行卡的两个小包,然后是丝巾,放着钥匙的小包,放着各种紧急药物的小包,放着简易梳洗工具的小包,放着两只润唇膏什么的小包……
最下面,则是最重的电脑充电器,手机充电器。
而在背包的内囊里,则是我的手提电脑,和那本手札,以及两本做满了各种记录的笔记本。
我将东西都拿了出来,放在了茶几上,一样样的看过后,确认除了现金之外,所有的东西都在这里。
所有,对我最重要的东西都在这里。
我拿出了那两本笔记本,那两本,记录了这段时间陆漓和我所有心得的笔记本,轻轻的贴在额头上,吁了一口气。
然后将东西又重新放了回去。
我将背包拉链拉起后,起身走到小餐台前面。
餐台上放置着一个装着面包和点心的托盘,还有一个在欧洲真是非常少见的可以烧热水的电热水壶!
我拿着电热水壶烧了一壶开水,冲了一杯咖啡,就着咖啡吃了点点心。
然后,我轻轻的拉开了酒店的房门。
就对上了一对很是犀利的眼睛。
准确的说是,带着黑色墨镜的眼睛。
我有些呆的看着那两站在门口,穿着黑色西装,带着黑色墨镜,人高马大,看着我脸上就如同绷直了的肉块一般的洋鬼子。
幸好,在我惊讶出声之前,对门的房门打开了,唐燃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还对着我挤着眼的笑道:“哟,顾小姐,这是准备去哪?掏马粪?”